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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湘潭高新区管委会闲置房屋处置网络竞价公告

来源:原创   人气:25080   时间:2020-12-01

湘潭高新区管委会闲置房屋处置网络竞价公告


   受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公司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网络公开竞价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1、房屋基本信息:
   ①.房屋权利人: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单独所有),不动产权证(湘(2020)湘潭市不动产权第0028640号);权力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力性质:划拨/存量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②.标的房产坐落:位于建设南路和湘潭大道交界处东北角。(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高新区管委会宿舍3栋1单元0601002号),地段好,周边生活配套完善。③.房屋面积:139.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27.38㎡,分摊建筑面积:12.32㎡)。④.小区停车方便。⑤.公务员小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费0.5元/㎡。⑥.小区有集中供暖,生活舒适。⑦.小区周边教育资源较多,紧邻湘钢一中教育集团十二中校区,是其初中部学区房。⑧.权属清晰,房产未抵押、未出租,目前空置。⑨.楼层:6/6,结构:混合,精装修,三室两厅,2000年左右建成。⑩.有一杂物间,预计10㎡左右,未进行实际测量,具体以实物为准。
   2、竞价说明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是否资格预审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评估价(万元)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金额(元) 加价幅度(万元)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延时竞价时长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查看标的明细
1 湘潭高新区管委会闲置房屋处置 50.6300 50.6300 30000.00 0.2000 2020-12-10 09:30:00 至 2020-12-10 11:30:00 10分 2020年12月09日16时00分00秒 查看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凡有意竞买者,请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交易服务”-“国有产权”板块,查看本项目的公告信息,点击“我要报名”后按流程缴纳保证金3万元。(操作步骤:1、登录系统;2、报名;3、支付保证金)。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可登陆湘潭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xiangtan.gov.cn/)查询。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6日16时00分2020年12月09日16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程序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不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见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4018.jhtml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6日16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9日16时00分
   3.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组织集中看样。
   集中看样时间:2020年12月03日-0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请提前一天联系看样联系人!

   集中看样联系人:桑先生(18674887887)


   4.标的展示地点: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路高新区管委会宿舍3栋1单元0601002号(湘潭大道和建设南路交界处,科技大厦后面)。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湘潭高新区管委会闲置房屋处置竞买人资格要求如下:

   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资格的法人。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1:湘潭高新区管委会闲置房屋处置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1.竞买人为自然人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竞买人为法人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参加需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方)联系电话:0731-58551375
   2.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行政监管)联系电话:0731-58551375
   3.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52869011

   4.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52818268


   八、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本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对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自身网站、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如对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委托方: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监管部门: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组织方:湖南希尔得拍卖有限公司 

时 间:2020年11月27日



信行天下              自然天成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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